父母留下的使用权房子怎样继承
一、父母留下的使用权房子怎样继承
使用权房子,其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个人仅有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不过,符合一定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申请继续承租。
若要继续承租父母留下的使用权房子,需满足以下常见条件:其一,共同居住人在该房屋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其二,共同居住人在该房屋实际居住生活一定时长;其三,共同居住人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
满足上述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向房屋产权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变更承租人的申请。申请时,通常需提交申请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承租人死亡证明等材料。
此外,若家庭内部对继续承租权存在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严格按照房屋产权单位的规定和相关法律程序操作。
二、父母双亡独生子女房子怎么继承
父母双亡,独生子女继承房子,一般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则:
- 确定是否有遗嘱:若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房子由独生子女继承,那么独生子女可依据遗嘱办理继承手续。需前往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之后凭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
- 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独生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可能存在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继承。若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去世,独生子女可全额继承该房产。
- 办理继承手续:法定继承需先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法定继承公证。之后,携带公证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 特殊情况:若存在继承人对继承有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判决房产归属,再凭法院生效判决书办理过户。
三、父母双亡独生子女如何继承房产
父母双亡,独生子女继承房产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确定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其内容执行房产继承。
2. 若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法定继承办理。独生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房产。
3. 开具相关证明。需到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独生子女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其与父母的亲属关系。
4. 办理继承公证。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处会对继承人身份、房产情况等进行核实,出具公证书。
5. 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公证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办理新的房产证,房产即过户到独生子女名下。
若存在多个继承人对房产继承有争议,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凭法院判决书办理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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