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继承房屋怎么过户
一、诉讼继承房屋怎么过户
诉讼继承房屋过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发起诉讼。继承人之间若对房产继承存在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证据,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嘱(如有)等,以证明自己的继承权利。
第二,等待判决。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作出判决。若各方对判决无异议,该判决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准备过户材料。携带法院生效的判决书、继承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等材料。
第四,办理过户登记。继承人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过户申请,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登记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产权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整个过程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过户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专业律师。
二、死了以后财产如何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后,财产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三种方式,效力顺序为遗赠扶养协议优先,其次是遗嘱,最后是法定继承。
- 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 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 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若多种继承方式并存,有遗赠扶养协议且协议有效的,按协议办理;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都没有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三、诉讼继承房产如何办理
诉讼继承房产办理步骤如下:
1. 确定管辖法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准备诉讼材料:需准备起诉状、原被告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产产权证明等材料。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3. 立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材料,缴纳诉讼费用,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
4. 参加庭审:在庭审中,各方当事人需进行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原告需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则可进行答辩和反驳。
5. 等待判决: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6. 执行判决:判决生效后,若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凭借法院的生效判决,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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