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能再代位继承吗
一、转继承能再代位继承吗
转继承后可以再代位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当发生转继承后,若满足代位继承的条件,即被转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转继承人死亡,被转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例如,甲去世后,其遗产在分割前,继承人乙也去世了,此时发生转继承,乙应继承的份额由乙的继承人继承。若乙的子女丙先于乙死亡,那么丙的子女(即乙的孙子女)可代位继承乙应继承甲的遗产份额。
不过,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在处理相关继承纠纷时,要依据具体情况准确适用法律规定,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住房继承评估收费标准
住房继承评估收费通常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其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也就是按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用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次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
常见的收费标准大致如下:若房地产价格总额在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累进计费率通常为 5‰;101 万元到 1000 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一般是 2.5‰;1001 万元到 2000 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约为 1.5‰;2001 万元到 5000 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大概是 0.8‰;5001 万元到 8000 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在 0.4‰左右;8001 万元到 10000 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约为 0.2‰;10000 万元以上部分,累进计费率为 0.1‰。
不过,不同地区的评估机构收费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收费会受当地经济水平、市场行情以及评估机构自身规定等因素影响。在进行住房继承评估时,建议提前向多家评估机构咨询,了解其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以作合理选择。
三、丈夫死亡遗产怎样继承
丈夫死亡后,其遗产继承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首先,要确定遗产范围。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中只有一半属于丈夫遗产,另一半归妻子所有,只有丈夫的个人财产才全部属于遗产。
其次,看是否存在有效遗嘱。若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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