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查被告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调查被告财产怎么办
离婚调查被告财产,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 自行调查:当事人可搜集对方的存折、银行卡、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财产线索。可留意对方的消费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从中发现财产信息。
- 申请法院调查:若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查,可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要调查的财产信息及理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如涉及银行存款、股票账户等,法院有权向相关机构查询。
- 聘请律师调查:律师凭借执业证书和律所介绍信,可到有关单位调查被告财产情况。如到房管局查询房产登记信息,到工商局查询公司股权情况等。
调查财产时要合法合规,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信息,否则可能导致证据无效。同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对方转移、隐匿财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离婚诉讼时怎么分割财产
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首先,确定财产范围。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协商分割。双方可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若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法判决。一般采取均等分割原则,但会考虑诸多因素。一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给予女方适当倾斜。二是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包括来源、数量、使用状况等。三是无过错方权益保护,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财产,如夫妻共同拥有的企业、房产等,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房产可能涉及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企业则可能涉及股权分割、经营管理等问题。
三、离婚诉讼案子多久才能判
离婚诉讼案件的判决时间因程序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离婚案件。
若案件较为复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此外,若在诉讼过程中出现鉴定、公告等情况,这些期间不计入审限,会导致判决时间延长。而且,离婚案件中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这也会影响最终判决时间。所以,离婚诉讼的判决时间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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