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证生了小孩,还能跟别人结婚吗
一、没结婚证生了小孩,还能跟别人结婚吗
没结婚证生小孩,能跟别人结婚。
未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在法律上并非夫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生育小孩,不影响任何一方之后与他人登记结婚。结婚需满足一定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同时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如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不过,虽然能与他人结婚,但对于之前生育的小孩,无论哪一方与他人结婚,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仍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所以,没结婚证生小孩后,只要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就可以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也要依法履行对非婚生子女的相关义务。
二、结婚证领取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吗
结婚证领取并非必须在双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双方既可以选择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也可以选择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此外,自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以来,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这一举措为长期在外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了便利。
所以,通常情况下可在一方户籍所在地领证,在试点“跨省通办”地区还能凭借居住证在当地办理。
三、办结婚证一定要去男方户籍所在地吗
办结婚证不一定要去男方户籍所在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也就是说,既可以选择去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选择去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例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户口在B地,那么他们既能够在A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也能够在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这样的规定为新人提供了便利,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如距离远近、交通便利程度等来选择合适的婚姻登记机关。但需注意,办理结婚登记时要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以确保婚姻登记手续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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