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是否可以继承
一、农村土地是否可以继承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一般不能继承,但存在特殊情况。
家庭承包方式下,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也可继续承包。
对于耕地和草地等,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若户内部分成员死亡,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整户消亡,土地由村集体收回,不发生继承。
宅基地方面,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于村民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通过继承房屋取得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
总之,农村土地能否继承需根据土地性质、承包方式及是否有地上附着物等情况具体判断。
二、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仅拥有使用权,一般不能单独继承。但存在特殊情况,当宅基地上有房屋时,遵循“地随房走”原则。
一方面,宅基地上有合法建造的房屋,继承人可通过继承房屋从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能被继承。继承人继承房屋后,虽不能对宅基地单独处置,但可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等合理使用,直到房屋自然损毁。
另一方面,若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房屋已坍塌、灭失,宅基地会由集体收回,这种情况下继承人无法继承宅基地。
此外,非农村集体成员的继承人继承房屋后,房屋不得翻建、重建,待房屋失去使用价值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总之,农村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基于房屋所有权可间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三、农村宅基证有继承权吗
农村宅基证本身不具有继承权。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不能将其作为遗产继承。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继承房屋后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第二,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比如已经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这种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但待房屋自然坍塌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第三,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例如已将户口迁出农村,同样可以继承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继承人可使用房屋及所占宅基地,但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房屋坍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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