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房有继承权吗

2026-01-14 17:03:00 法律知识 0
  公房承租房有继承权吗?公房承租房没有继承权,因其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承租人只有使用权。不过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申请变更承租人,通常要在原承租人死前与其同住、户口在内且符合当地其他条件,变更成功就能继续承租。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公房承租房有继承权吗

   公房承租房没有继承权。

   公房的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承租人仅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继承是对被继承人合法财产的继承,由于公房承租人不具备所有权,所以不能将其作为遗产继承。

   不过,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共同居住人可申请变更承租人。一般而言,需满足在原承租人死亡前与之共同居住且户口在该房屋内,同时具备当地规定的其他条件。比如有的地方要求共同居住人在当地无其他住房等。一旦变更成功,新的承租人就获得该公房的继续承租权。

   总之,公房承租房本身不存在继承问题,但共同居住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和条件,通过申请变更承租人的方式,继续使用该房屋。

   二、父亲死亡土地归谁继承

   父亲死亡后土地的继承问题需分情况讨论。

   若为宅基地,其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继承,依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通过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对于耕地、草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只要该户还有其他成员,土地继续由该户其他成员经营使用,不发生继承问题。若整户消亡,土地由发包方收回。不过,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也可继续承包。

   父亲死亡后土地的处理要结合土地性质、承包方式等因素,依据法律和相关政策确定归属。

   三、公司没人继承怎么处理

   公司没人继承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如果是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去世后无人继承,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其次,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等。

   然后,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若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最后,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总之,公司无人继承需依法进行清算和注销,以保障债权人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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