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需要继承吗
一、长沙公积金需要继承吗
长沙公积金是否需要继承,需看具体情况。若公积金所有者去世,其公积金余额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作为遗产被继承。
当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时,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公积金。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继承长沙公积金,需按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转移手续。若多个继承人对公积金继承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确定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二、怎样办理农村房屋继承
办理农村房屋继承,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次,进行房屋评估。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
然后,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时需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接着,办理房屋测绘。申请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最后,办理继承登记。继承人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此外,如果涉及到其他复杂情况,如存在遗嘱纠纷、多个继承人之间的矛盾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宅基地有没有继承权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根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直至房屋自然坍塌或灭失。也就是说,在房屋存续期间,继承人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继承房屋及使用宅基地不存在障碍。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例如已转为城镇户籍的子女,同样可以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无法进行翻建、重建等操作,待房屋无法居住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总之,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但因继承房屋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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