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代为继承吗
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代为继承吗
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不能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该制度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且要求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
通常情况下,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直系晚辈血亲才能代位继承。
不过,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兄弟姐妹的子女符合特定情况,则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种情况是对代位继承范围的一种特殊规定。
所以,除了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符合条件可代位继承外,其他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
二、第一继承人在第二继承人有分吗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顺序有明确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说,只要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且他们未丧失继承权、放弃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参与遗产分配。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其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此时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权利继承。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代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但这本质上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益,并非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分配。所以通常情况下,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三、单位分的使用权的房子能继承吗
单位分的使用权房子,通常不能继承。因为使用权房子的产权归单位或相关房管部门所有,居住人仅有使用权,并非拥有完整产权的个人财产。
从法律角度讲,继承的对象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这类房屋的产权并不属于居住人,所以不符合继承条件。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共同居住人符合一定条件,可向单位或相关部门申请继续承租该房屋。
这些条件包括共同居住人在该房屋内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一定时间;与原承租人在同一户籍且共同居住生活;共同居住人在他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等。共同居住人需按照单位或房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变更承租人继续使用该房屋。总之,单位分的使用权房子本身不能继承,但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申请继续承租。
以上是关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代为继承吗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