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判给母亲,还需要赡养父亲吗
一、女儿判给母亲,还需要赡养父亲吗
女儿判给母亲后,仍然需要赡养父亲。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以及抚养权的归属而改变。
即使女儿在父母离婚后判给母亲直接抚养,父亲可能没有直接参与女儿的生活照料,但这并不免除女儿日后对父亲的赡养责任。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方面。
不过,如果父亲存在严重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情节恶劣的,子女要求免除赡养义务的,需由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判定是否支持。但一般情况下,仅因抚养权归属问题,女儿对父亲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且不可推卸的。
二、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每月应付多少钱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赡养父母每月应付具体金额。赡养费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一是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包括日常生活开销、医疗费用等。若父母身体欠佳,医疗支出大,赡养费相应要提高。二是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若赡养人收入高、负担轻,可多承担赡养费;若自身经济困难,支付能力有限,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是当地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生活成本有差异,经济发达地区费用相对高。
确定赡养费金额时,可先由家庭成员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数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上述因素,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通常会考虑父母生活必需的衣、食、住、行等费用,保障其生活质量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之,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三、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家庭,父母由谁来赡养
在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家庭中,赡养父母的责任由女儿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该义务不因性别有所差异。
无论家庭中有无儿子,女儿作为成年子女,在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都需履行赡养义务。赡养内容包含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方面。例如,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在日常生活中照顾父母的饮食起居;给予父母关心和陪伴,满足其精神需求。
若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通过与女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女儿支付赡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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