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单位也还要赔偿吗

2026-01-17 14:01:56 法律知识 0
  认定工伤后单位也还要赔偿吗?认定工伤后单位可能担责。若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基金支付,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等;若未缴纳,原本由基金支付的费用全由单位承担。单位是否赔偿依缴费和待遇项目而定。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认定工伤后单位也还要赔偿吗

   认定工伤后,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其一,若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单位仍有需承担的部分。比如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还有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以及职工因工伤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二,若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也将全部由单位承担。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所以,认定工伤后单位是否赔偿,需结合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以及具体的工伤待遇项目来确定。

   二、认定工伤公司要承担什么费用

   认定工伤后,公司需承担多项费用,具体如下:

   1.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停工留薪期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4.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同地区的具体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应以当地政策和相关规定为准。公司需依法承担这些费用,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认定工伤后不做鉴定有赔偿吗

   认定工伤后不做劳动能力鉴定,部分赔偿项目可获得,部分则无法获得。

   能获得的赔偿主要是一些基于医疗救治产生的费用。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然而,若不做劳动能力鉴定,涉及劳动能力伤残等级的赔偿项目无法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伤残等级的必要程序,而伤残等级是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的依据。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若不做鉴定确定等级,就无法获得此类赔偿。

   因此,认定工伤后建议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全面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获取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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