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伤期间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一、江苏省工伤期间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省工伤期间工资遵循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本省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原工资福利待遇”指正常出勤月工资,包含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实践中,原工资一般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
若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期间工资,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江西吉安永新工伤认定书怎么申请
在江西吉安永新申请工伤认定书,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确认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
第二,准备申请材料。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当地社保部门官网下载或到社保部门办公地点领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三,提交申请。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至吉安市永新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四,审核与调查。社保部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必要时会对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第五,作出认定决定。社保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三、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内容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符合以下标准:
1.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包括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2.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遭遇交通事故受伤。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内容主要有:
1.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是关于江苏省工伤期间工资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