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初步诊断书怎么写
一、工伤认定书初步诊断书怎么写
工伤认定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并非伤者书写;而初步诊断书一般由医疗机构出具,以下是其书写要点:
1. 患者基本信息:明确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确保信息准确,这有助于后续诊疗和工伤认定流程的顺利进行。
2. 受伤情况描述:详细记录受伤时间、地点、受伤经过。比如,在某工厂车间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导致手部被夹伤。准确的受伤情况描述,能为工伤认定提供关键依据。
3. 症状和体征:客观记录患者的症状,如疼痛部位、程度、有无肿胀、淤血等;以及医生检查发现的体征,如伤口大小、深度、肢体活动受限情况等。
4. 初步诊断结果:依据患者症状、体征及相关检查,给出明确的初步诊断,如“右手食指挤压伤”“左下肢骨折”等。
5. 医生签名和日期:由负责诊断的医生签名,并注明诊断日期。
需注意,初步诊断书应客观、准确、清晰,为工伤认定和后续治疗提供可靠依据。
二、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如何定伤残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伤残鉴定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1. 确认伤情稳定:等待工伤职工的伤情相对稳定,确认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便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 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 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4. 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5. 作出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6. 领取结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领取鉴定结论书。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三、工伤认定书给单位的多久送达
工伤认定书送达单位的时间有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所以,正常情况下,从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到单位收到工伤认定书,可能在15 - 80日左右。不过实际送达时间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如邮寄效率、单位接收情况等。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应按照规定执行相关义务,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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