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去上班摔伤能否认定工伤责任
一、宿舍去上班摔伤能否认定工伤责任
宿舍去上班途中摔伤,是否认定工伤责任需分情况判断。
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宿舍的合理路线上,因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这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例如员工在去上班路上,被汽车撞倒且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然而,如果是因自身原因不小心摔倒等非上述法定情形导致的摔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在上下班途中通常强调是因特定的外部事故伤害,且员工非主要责任。
所以,宿舍去上班摔伤能否认定工伤责任,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尤其要关注是否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特定事故伤害。需员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单位或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专业机构审核判定。
二、学校员工摔伤后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学校员工摔伤后进行工伤认定,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确认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在员工摔伤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
第二,准备申请材料。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表中应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员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同时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此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也是必需的。
第三,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第四,审核与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会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五,作出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员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员工所在单位。
三、眼睛受伤了后再发生工伤怎么认定
眼睛受伤后再发生工伤,认定步骤如下:
第一,确认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申请。
第二,准备申请材料。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第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
第四,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五,作出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如果眼睛之前的受伤与此次工伤有一定关联,在认定过程中也需如实说明情况,由专业部门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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