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异地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2026-01-21 05:24:12 法律知识 0
  浙江异地工伤认定怎么申请?在浙江申请异地工伤认定,先确认是否属工伤认定范畴,接着确定申请地点,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生产经营地申请,再准备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最后等待审核与认定。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浙江异地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在浙江申请异地工伤认定,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认是否属于工伤认定范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其次,确定申请地点。通常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申请。

   再者,准备申请材料。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然后,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申请。

   最后,等待审核与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正式认定工伤标准规定

   正式认定工伤需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分应当认定、视同工伤及不得认定三种情形。

   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为: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

   三、怎样写工伤认定表内容样本

   工伤认定表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人信息

   填写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若是用人单位,需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等;若是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要写清与职工的关系。

   职工信息

   涵盖职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种、工作岗位、参加工作时间、事故时间、诊断时间等。

   用人单位意见

   用人单位需明确是否同意认定工伤,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受伤害经过简述

   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例如“职工在车间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右手被卷入传送带致伤”。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附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附件材料

   可附上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填写工伤认定表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各项信息完整。不同地区的工伤认定表可能存在差异,可在当地社保部门官网下载表格及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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