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自己摔伤是否算工伤认定
一、上班途中自己摔伤是否算工伤认定
上班途中自己摔伤一般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
这里强调“非本人主要责任”和“交通事故等特定类型事故”两个关键条件。自己摔伤通常不属于交通事故,也不存在第三方责任认定问题,不符合该条款规定的情形。
不过,如果是在上班必经路线上,因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如路面湿滑、有障碍物等导致摔伤,且能证明相关管理部门存在管理瑕疵,可向其主张民事赔偿,但这也不属于工伤认定范畴。
总之,单纯的上班途中自己摔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需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上班途中摔倒骨折算工伤怎么认定
上班途中摔倒骨折认定工伤,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
首先,要判断是否为“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也视为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同样符合条件。
其次,摔倒骨折若要认定工伤,需是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特定事故导致。自己摔倒一般不符合此条件,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比如,因道路湿滑、自己不小心等原因摔倒骨折,大概率无法认定。但若是被其他车辆碰撞,且经交警部门认定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就有认定为工伤的可能。
申请工伤认定,应准备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三、上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工伤怎么赔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认定为工伤后,赔偿流程和方式如下: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需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行申请。认定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等材料。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赔偿方面,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等。二是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交通意外中第三方负有责任,在获得民事赔偿后,仍可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但重复项目不可重复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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