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单位给什么赔偿
一、在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单位给什么赔偿
在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单位需承担多方面赔偿责任。
若单位已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要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若工伤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的生活护理费由单位负责;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需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此外,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都由单位支付。
员工遭遇工伤,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若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二、在上班和下班途中出意外算工伤不
在上班和下班途中出意外是否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意外为交通事故,要认定为工伤需同时满足几个条件。其一,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其二,本人在事故中承担非主要责任,比如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无责任;其三,事故是由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造成的。例如,员工在下班途中被汽车撞伤,经交警认定员工负次要责任,该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其他意外,如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自己不慎摔倒受伤,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这种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认定工伤的规定。
此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总之,上下班途中出意外是否属于工伤,要依据事故性质、责任认定和具体情形等来确定。
三、在外地受伤可以在本地做工伤认定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在本地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这是因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便于对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包括单位的用工情况、工伤保险缴纳情况等。
若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原则上在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二是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
所以,在外地受伤,若本地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则可在本地认定;若本地既非用人单位注册地,也非生产经营地,通常不能在本地做工伤认定。职工要根据具体情况,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确保认定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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