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死亡由谁继承户主

2026-01-22 09:42:51 法律知识 0
  户主死亡由谁继承户主?户主死亡不存在“继承户主”说法,户主是户口登记负责人。家庭其他成员可按规定办户主变更,一般按原户主配偶、子女、父母顺序确定新户主,办理需带相关证明去派出所,各地规定或有差异。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户主死亡由谁继承户主

   户主死亡后,并不存在“继承户主”这一说法。户主只是户口登记的主要负责人,代表家庭与外界发生联系。通常情况下,家庭中其他成员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户主变更。

   一般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新户主:

   1. 原户主配偶:若配偶健在且有意愿,可申请变更为户主。

   2. 原户主子女:符合相关条件的子女可以成为新户主。

   3. 原户主父母:若父母具备相应条件,也可能成为新户主。

   办理户主变更时,需要由户内成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原户主死亡证明、户口簿、新户主的身份证明等,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各地户籍管理规定可能有所差异,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应以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为准。

   二、户主死了房子有谁继承

   户主去世后,房子的继承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户主生前立有有效遗嘱,按遗嘱内容执行,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该房子。比如,遗嘱明确房子由子女中的一人继承,那么就由其继承。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继承案件法院如何收费

   继承案件法院收费主要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若标的额不超过 1 万元,每件交纳 50 元;超过 1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超过 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交纳;超过 20 万元至 5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 5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交纳;超过 100 万元至 2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超过 2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超过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超过 1000 万元至 2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超过 2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例如,继承案件标的额为 50 万元,1 万元交 50 元,1 万到 10 万部分(9 万)按 2.5%交 2250 元,10 万到 20 万部分(10 万)按 2%交 2000 元,20 万到 50 万部分(30 万)按 1.5%交 4500 元,总计 8800 元。需注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或调解结案、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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