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为了逃避哪些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为了逃避哪些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主要为逃避以下法律责任:
1.支付双倍工资: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签合同,用人单位试图规避这笔额外的费用支出。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职业稳定性有保障,对用人单位而言,辞退成本相对较高,所以其想通过不签合同避免此类情况。
3.缴纳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前提。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可能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从而逃避承担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责任以及相应福利待遇支出。
4.规范解除劳动关系责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严格法律规定。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可能随意辞退劳动者,避免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二、已退休的人员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已退休人员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已退出工作岗位,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已退休人员无法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招用退休人员,双方应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务合同受民法和合同法等法律调整,与劳动合同适用的劳动法律法规不同。
在劳务关系中,退休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由合同约定。退休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纠纷,通常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民事法律规定解决,而不适用劳动法律关于工伤认定、经济补偿等方面的规定。
三、劳动合同到期多久不续签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若用人单位不续签,自合同期满次日起,劳动者就有权要求赔偿。当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满一年仍未续签,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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