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法律依据
一、民间借贷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法律依据
民间借贷还款顺序,《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规定。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时,若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当事人无约定,应优先履行已到期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最少的债务;担保相等,优先履行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按债务到期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按比例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按下列顺序履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
在民间借贷中,若无特别约定,还款应先抵充实现债权费用,接着还利息,最后还本金。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这些规定既体现了公平原则,也保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了民间借贷还款顺序。
二、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借款期限的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未约定借款期限,诉讼时效的计算有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在出借人主张还款后,诉讼时效从其要求还款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若出借人一直未要求还款,那么诉讼时效不会开始起算。
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实际案例中,如果出借人首次向借款人主张还款,给予了一个月宽限期,那么从宽限期满次日起,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在此期间,出借人可通过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若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借款人可能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出借人面临败诉风险。所以,出借人应及时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避免权益受损。
三、民间借贷借款人无能力还钱法院会怎么办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若借款人无能力还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首先,法院在审理阶段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查明借贷事实。若证据充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借款人偿还欠款。
判决生效后,若借款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如果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依法进行拍卖、变卖以清偿债务。
若借款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的免除,一旦发现借款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出借人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此外,法院还可能对借款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情节严重的,借款人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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