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2026-01-23 22:22:26 法律知识 0
  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关联企业借款利息规定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债权与权益投资比例超标准的利息支出不可扣除,符合条件的可扣除;增值税方面,无偿借款视同销售,符合统借统还条件的利息收入免征。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利息的规定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两方面。

   企业所得税方面,依据税法,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金融企业的比例为5:1,其他企业为2:1。同时,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若企业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增值税方面,关联企业之间无偿借款应视同销售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但符合统借统还条件的关联企业间借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

   二、未约定借款利息的,怎么计算利息

   未约定借款利息的,处理方式分两种情况。

   其一,若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根据法律规定,视为没有利息。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多基于信任和互助关系,未明确约定利息时,不宜强制一方支付利息。

   其二,若借贷双方并非都是自然人,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外,虽未约定借期内利息,但在借款人逾期还款的情况下,出借人可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计算标准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举例说明,甲企业向乙企业借款,未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甲企业未按时还款,此时乙企业可要求甲企业自逾期还款开始,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总之,未约定借款利息时,自然人之间无利息,非自然人借贷可主张逾期利息。

   三、放款协议,贷款协议,借款协议的区别

   放款协议、贷款协议和借款协议存在一定区别:

   主体方面,放款协议通常是金融机构等有资金发放资格的主体与资金需求方签订,强调资金提供方的放款行为。贷款协议一般也是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用于规范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借款协议主体更为广泛,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均可签订。

   性质方面,放款协议更多体现金融机构依据自身规则和流程,向特定对象放出资金的行为约定。贷款协议是金融机构按照相关金融法规和监管要求开展贷款业务的合同。借款协议更侧重于平等主体之间资金的借用关系,其性质相对宽泛。

   内容侧重点上,放款协议着重于放款条件、流程、监管要求等,比如金融机构会对放款的审批程序、资金用途监管等作出规定。贷款协议除了基本的借贷条款,还会包含很多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条款,如利率调整机制、提前还款约定等。借款协议则更注重双方的权利义务、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方式等基本条款。

   三者虽在本质上都涉及资金的转移,但在主体、性质和内容侧重点上存在差异。

   以上是关于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