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拆迁有哪些补偿方法
一、不想拆迁有哪些补偿方法
不想拆迁但面临拆迁情况,补偿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货币补偿:由专业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生成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其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产权置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价值标准产权置换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是依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既给予货币补偿,又进行产权置换。比如在一些城市更新项目中,被拆迁人一部分补偿采用货币形式,用于满足其即时的资金需求,另一部分则通过置换新房保障居住需求。
若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与拆迁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不予拆迁安置怎么办
若遭遇不予拆迁安置的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核实拆迁协议:仔细查看与拆迁方签订的协议,明确其中关于安置的具体条款,确认自身权益是否被侵害。若发现协议中约定应给予安置却未落实,可据此主张权利。
2.与拆迁方沟通:主动与拆迁方进行协商,了解不予安置的原因。若为误解或操作失误,争取通过沟通解决问题。沟通时注意保留相关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3.申请行政复议:若与拆迁方沟通无果,且认为拆迁方的决定违法或不合理,可在规定期限内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拆迁协议、沟通记录等。
4.提起行政诉讼:若行政复议未能解决问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由法院依法判决。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包括拆迁公告、协议、沟通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不愿拆迁断电是否违法
不愿拆迁而被断电的行为违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此规定明确表明,通过断电方式逼迫被拆迁人搬迁,这种做法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是违反法律的。被拆迁人遇到此类情况,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一方面,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这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断电时间、现场情况、造成损失等,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因断电造成的损失。
总之,以断电方式促使不愿拆迁的被拆迁人搬迁的行为违法,被拆迁人有权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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