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归属人怎么办
一、拆迁安置房归属人怎么办
确定拆迁安置房归属人,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查看拆迁安置协议。协议中通常会明确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安置对象等信息,协议上注明的权利人一般就是安置房的归属人。若安置协议是家庭内部协商后签订的,需保证协议签订过程合法合规、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依据产权登记情况。完成产权登记的安置房,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产权人即归属人。在办理产权登记时,需按照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拆迁安置协议、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三,处理家庭共有情况。若安置房涉及家庭共有,家庭成员可通过协商确定各自份额。协商一致的,可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如对被拆迁房屋的贡献、居住需求等因素进行分割判决。
第四,注意特殊情形。如被拆迁人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去世,安置房归属将涉及继承问题,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处理。
二、拆迁安置房合同能过户吗
拆迁安置房合同本身不能过户,能过户的是拆迁安置房。不过,拆迁安置房过户有一定条件限制。
如果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且当地政策允许其上市交易,那么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完成过户。
但要是安置房还未取得房产证,通常无法办理过户。因为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不具备合法转让的条件。而且,有些地方对拆迁安置房的交易有时间限制,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和过户。
此外,在交易过程中还需注意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有无产权纠纷等问题。为避免风险,建议在交易前详细了解当地关于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法规,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
三、拆迁安置房加价怎么办
遇到拆迁安置房加价的情况,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查看协议。仔细查看拆迁安置协议中关于房屋价格的条款。若协议明确规定了安置房价格,拆迁方加价属于违约行为,被拆迁人可依据协议要求其按约定价格履行。
第二,协商解决。被拆迁人可与拆迁方沟通,要求其解释加价原因。若加价无合理依据,应坚持按原协议执行。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第三,投诉反映。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投诉,反映拆迁方不合理加价问题,请求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和调解。
第四,法律途径。若行政部门调解仍无法解决,被拆迁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拆迁安置协议、沟通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拆迁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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