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劳动者与谁形成劳动关系
一、劳务派遣劳动者与谁形成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在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中,存在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其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承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劳务派遣单位的安排,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但用工单位并非其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仅负责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管理、安排具体工作任务等。
比如,若被派遣劳动者出现工伤等情况,通常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申请工伤认定等事宜,而不是用工单位。所以,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劳务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此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务派遣的用工秩序。
二、公司随意调动员工岗位违反劳动法第几条
公司随意调动员工岗位,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该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同时,这也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此条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公司随意调动员工岗位,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就擅自变更工作岗位,属于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行为。员工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岗位调动,并要求公司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若公司因此损害员工权益,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可因法定事由中断或中止。中断情形包括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止情形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使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需注意,准确计算仲裁时效,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当事人应及时关注自身权益状况,在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若对仲裁时效计算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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