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哪些情形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026-01-24 14:22:54 法律知识 0
  用人单位哪些情形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6种情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从事危害作业未体检、患职业病或工伤、医疗期内、女职工“三期”、连续工作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及其他法定情形。违规解约,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获赔。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用人单位哪些情形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因为在此期间,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尚未明确,贸然解除合同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职业病和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中付出的代价,法律需保障他们的就业稳定。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时间治疗和恢复,此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会使其生活陷入困境。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这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及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给予她们特殊的就业保护。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这类劳动者临近退休,再就业难度大,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若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应当怎样计算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赔偿金计算分不同情况。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3年7个月,月平均工资5000元,单位不续订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为4×5000=20000元。

   三、长期早退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长期早退,单位通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法律层面看,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长期早退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且该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即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已向劳动者公示,那么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具有合法性。

   例如,单位在员工手册里清晰写明,一个月内累计早退若干次或一定时间段内长期早退达到一定次数,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员工签字确认知晓该规定。这种情况下,员工长期早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若单位没有相关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或者虽有制度但未向劳动者公示,单位直接以长期早退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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