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一年工作不超过多少小时
一、劳动法规定一年工作不超过多少小时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由此计算,一年按52周算,每周工作44小时,一年工作时间理论上不超过2288小时。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此外,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的情形有什么
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在离职后违反协议到竞争单位工作或自行开展竞争业务,用人单位可通过仲裁追究劳动者违约责任。
3.劳动者赔偿损失: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如泄露商业秘密、违规操作导致设备损坏等,用人单位可申请仲裁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4.确认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关系是否已经合法解除存在争议时,可通过仲裁来确认解除的合法性和效力。
5.劳动报酬返还:如因计算错误等原因,劳动者多领取了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要求返还而劳动者拒绝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三、劳动仲裁裁决如何生效以及生效期限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分两种情况。
一是终局裁决,这类裁决作出即生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列劳动争议适用终局裁决: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若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等法定情形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二是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生效。通常当事人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裁决即生效。
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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