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
一、在法律上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因为这类情况需确保劳动者健康状况明确,避免解除合同后劳动者权益受损。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因工作致伤或患病,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不能因此解除合同。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给予劳动者一定医疗期用于康复治疗,是保障其基本权益的体现。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此阶段女职工需要特殊保护,以保障其和胎儿、婴儿的权益。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这类劳动者临近退休,再就业困难,法律予以特别保护。
但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过错情形,即使处于上述情形,用人单位仍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什么情况下劳动者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在以下情况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若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此规定给予用人单位一定时间安排工作交接,保障其正常运营秩序。
2.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违规情形时,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些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立即解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是否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依据法律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当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产生差异时,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那么按照集体合同执行,以保障劳动者权益。这体现了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的补充和规范作用。
例如,集体合同约定员工每月的奖金最低为一定数额,而某员工的劳动合同中未提及奖金或约定的奖金低于集体合同标准,此时该员工应按集体合同规定获得奖金。
不过,若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高于集体合同标准,则按劳动合同执行,这给予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定的意思自治空间。
综上,集体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对劳动合同起到约束作用,保障了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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