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效益不好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一、企业效益不好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企业因效益不好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情况分以下两种。
若企业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条件,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企业不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此外,企业还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企业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
二、上班半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吗
上班半年没签劳动合同,通常不建议直接走。
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你工作半年没签合同,可主张五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若直接走,可能面临一些风险。一方面,未按正常流程离职,可能被用人单位以旷工等理由追究责任;另一方面,不利于你后续主张双倍工资等权益。
正确做法是,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拒绝,你可以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之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及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合同。若你不想继续工作,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这样既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又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三、企业可以不签劳动合同签劳务合同吗
企业可以不签劳动合同而签劳务合同,但需符合一定条件。
若企业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如企业临时雇佣退休返聘人员、在校学生进行短期实习等,双方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关系下,双方地位平等,不适用劳动法中关于最低工资、加班工资、社保缴纳等规定,劳务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然而,若企业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判断是否为劳动关系,要综合考量劳动者是否受企业管理、是否从事企业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为企业业务组成部分等因素。若企业故意以劳务合同掩盖劳动关系,规避法定义务,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企业承担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如支付双倍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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