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注意以下方面:
1.明确合同双方:要确认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信息,确保与自己实际工作的单位一致。
2.工作内容与地点:清晰界定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可能涉及到后续的工作便利性和可能的变更风险。
3.劳动报酬:明确工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对于奖金、津贴等也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了解自己的工作时间是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还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同时,明确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益。
5.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此外,对于其他福利待遇如住房公积金、带薪病假等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合同期限:确定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明确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7.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了解双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
二、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可在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过失性辞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无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4.经济性裁员:企业因破产重整、经营困难等,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三、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能续签合同吗
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能否续签合同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从法律层面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若双方协商一致,愿意续签合同,那么可以按照正常流程续签,继续建立劳动关系。这体现了合同签订遵循的自愿平等原则。
不过,也存在不能续签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将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反之,若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此外,若劳动者在待岗期间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法定特殊情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总之,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与否关键在于双方意愿及是否存在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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