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形
一、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形
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企业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较为灵活,能充分考虑双方的意愿和利益。
2.劳动者过错解除。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情形,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企业经济性裁员。企业改制可能导致经营困难、产业结构调整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条件时,企业可裁减人员。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企业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4.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企业改制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生病期间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职工生病在规定医疗期内,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劳动者在生病期间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等情形,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后,若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最长为十一个月。
当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拒绝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可主张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前一日)。
在维权时,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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