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如何公证费
一、买卖合同如何公证费
买卖合同公证费的收取标准并非固定统一,由各地公证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受合同标的额、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影响。
一般而言,公证机构会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例如,合同标的额较低时,可能按相对较高的比例收取;标的额越高,收费比例可能相应降低。以常见情况为例,合同标的额在 50 万元以下部分,可能按 0.3%收取,最低收费 200 元;50 万元至 500 万元部分,按 0.25%收取等。
除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也有按件收费的情况,适用于一些标的额较小或情况简单的买卖合同。当事人可向当地公证处咨询具体收费标准,准备好买卖合同、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办理公证。在办理过程中,应如实提供信息,确保公证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二、什么叫废单买卖合同
废单买卖合同并非严格法律术语,从通常理解来看,可能指存在缺陷而不具法律效力的买卖合同。
这类合同可能因多种原因成为“废单”。一是主体不适格,如一方或双方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大额买卖合同,合同自然无效。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若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三是内容违法违规,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也会导致合同无效。四是形式不合法,法律规定某些合同需采用特定形式,若未满足,合同可能不生效。
例如,倒卖国家禁止交易物品的合同,就属于因内容违法而无效的废单买卖合同。当遇到这类合同,当事人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确认合同效力,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果场买卖合同有用吗
果场买卖合同一般是有用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有效合同需符合以下要素:其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比如都精神正常、达到法定年龄,能够清晰理解合同内容及行为后果。其二,合同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即双方是自愿签订合同。其三,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像买卖果场涉及的土地流转,要符合土地管理相关法规。
若果场买卖合同满足上述条件,那它就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需依约履行各自义务。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不过,若合同存在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内容违法等情况,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比如果场存在权属争议,卖方隐瞒这一情况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发现后可请求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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