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纠纷可以适用仲裁前置吗
一、雇佣关系纠纷可以适用仲裁前置吗
雇佣关系纠纷不适用仲裁前置。仲裁前置主要适用于劳动关系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若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而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存在本质区别。雇佣关系是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多基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约定。当雇佣关系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无需先经过仲裁程序。例如个人请保姆照顾家庭、请临时工搬运货物等形成的雇佣关系,一旦出现报酬支付、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受雇人可凭借相关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所以,雇佣关系纠纷不适用仲裁前置规则,当事人拥有更多解决纠纷的途径选择。
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有哪些救济途径
对仲裁裁决不服,不同类型的仲裁有不同救济途径:
1.劳动仲裁: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如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等,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对于非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裁决,双方任何一方不服,都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2.民商事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但如果存在仲裁协议无效、仲裁程序违法、仲裁员有索贿受贿等行为,当事人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被申请人能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定情形,经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三、仲裁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可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国内仲裁裁决,若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特定情形,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可裁定不予执行。但正常情况下,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限的,在期限届满对方未履行时,就能申请;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裁决生效后便可申请。
对于涉外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只要裁决生效且对方未依裁决履行义务,当事人便有权申请。
一般来说,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在其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或未规定履行期则自生效之日起,当事人就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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