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形式有几种

2026-01-28 07:21:07 法律知识 0
  买卖合同形式有几种?买卖合同形式有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等,能明确权责、便于举证,大额复杂交易宜用;口头形式简便但纠纷时难取证;其他形式如行为推定,像投币买自动售货机商品。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买卖合同形式有几种

   买卖合同形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视为书面形式。书面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和分清责任,对于标的额较大、内容复杂、履行期限较长的交易,采用书面形式更为妥当。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这种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但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其他形式一般指行为推定形式,即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合同成立。例如在自动售货机上投币购物,通过投币行为和机器出货行为完成交易,双方达成买卖合同。

   二、经好几手的买卖合同

   经好几手的买卖合同指的是在交易过程中,标的物经过多次转手买卖,形成了多个前后衔接的买卖合同。这类合同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法律要点。

   首先,合同的相对性。每一手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仅约束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后手合同的纠纷通常不能直接突破合同相对性向更前手的当事人主张权利。比如,甲将物品卖给乙,乙再卖给丙,若丙发现物品有质量问题,一般只能依据与乙的合同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其次,权利瑕疵。在多手买卖中,后手买受人要注意审查前手是否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处分权。如果前手无权处分,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甚至可能影响到后手的权益。

   再者,风险转移。每一手买卖的风险转移规则按照相关法律和合同约定执行。一般情况下,在交付时风险发生转移。在多手交易中,明确每一次交付的时间和情况对于确定风险承担至关重要。

   最后,通知义务。若其中一手交易出现问题,相关当事人可能有义务通知受影响的其他当事人,以避免损失的扩大。

   三、土地买卖合同几个人

   土地买卖需区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不能买卖,可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与土地使用者间的交易,一般是两方;转让则是土地使用者之间交易,通常也是两方。

   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除符合规定用于乡镇企业、村民住宅等,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若涉及符合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通常也是交易双方参与。

   一般情况下,土地买卖合同主要涉及出让方(或转让方)与受让方两方。不过,交易过程可能会有中介机构、律师等参与,但他们并非土地买卖合同的主体。总之,常规土地买卖合同核心主体是两方,但交易可能涉及多方参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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