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怎样的呢

2026-01-29 21:41:19 法律知识 0
  法律规定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怎样的呢?房产税征收对象为房产,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遮风避雨的场所。包括城市等地经营性房屋等多种情况,征收规定因产权等情况而异。独立建筑物不算房产,个人非营业用房免征。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法律规定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怎样的呢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具体而言,征收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这里强调经营性,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2.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3.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6.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不过,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且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二、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责任如下: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适用于虚开税款数额较小或情节较轻的情况。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当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适用。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针对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若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刑法对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定罪标准

   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该罪定罪标准如下:

   其一,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纳税人,包括依法应当纳税的个人或单位。

   其二,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逃避缴纳应纳税款的目的。如果是因资金困难等原因确实无法按时缴纳,未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手段,则不构成此罪。

   其三,客观上,纳税人存在欠缴应纳税款的事实,并实施了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导致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

   其四,数额标准方面,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才构成犯罪。若数额不满一万元,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规处理。

   逃避追缴欠税罪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达到上述标准,就可能被以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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