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一方死亡财产归谁

2026-01-31 03:01:08 法律知识 0
  婚姻里一方死亡财产归谁?婚姻里一方死亡,财产归属分情况确定。有遗嘱按遗嘱分配,如遗嘱指定部分房产归特定子女,该房产就归其所有。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先区分财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也可协商不均等。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婚姻里一方死亡财产归谁

   婚姻里一方死亡,财产归属需分情况确定。

   若有遗嘱,应按照遗嘱分配财产。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处分的意思表示,具有优先效力。比如遗嘱明确将部分房产留给特定子女,那么这部分房产就归该子女所有。

   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在世配偶,另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对于死者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他们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例如夫妻共有一套价值百万的房子,先分出50万归在世配偶,剩余50万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如果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二、婚姻可以跨省起诉吗现在

   婚姻相关案件通常可以跨省起诉。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这意味着,若要起诉离婚等婚姻案件,通常需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若被告在其他省份居住,并且满足经常居住地的条件(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原告就可以跨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婚姻案件是否能跨省起诉,关键在于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是否在其他省份,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管辖情形。

   三、婚姻取得的财产归谁所有

   婚姻取得的财产归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一般而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而,也存在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该方所有。

   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应按照约定确定财产归属。

   在处理婚姻财产归属问题时,需准确认定财产性质,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最终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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