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是否作为前科
一、未成年犯罪是否作为前科
未成年犯罪一般不作为前科。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旨在帮助未成年罪犯更好地回归社会,避免因早年的错误而在未来生活中受到不必要的歧视和阻碍,给予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开始的机会,促进其健康成长和顺利融入社会。
二、和未成年交往构成什么罪
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交往并与其发生性关系,无论该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但如果只是一般的交往,未涉及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行为,通常不构成犯罪。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自愿且不涉及性侵害等严重违法情形的正常交往,一般也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存在诸如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等符合特定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则可能构成相应犯罪。
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的正常交往,不构成犯罪。
总之,关键在于交往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刑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相关规定的行为,如性侵害等,需根据具体情形准确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构成何种犯罪。
三、未成年二次犯罪怎么处理
未成年人二次犯罪的处理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在年龄界定上,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二次犯罪的未成年人,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其成长经历、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会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尽量给予改过自新机会。若其犯罪情节较轻,可能会适用缓刑、社区矫正等非监禁刑措施,让其在社区环境中接受改造教育,回归正常生活。若犯罪情节严重,会根据所犯罪名及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在量刑时适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司法机关会安排专门的教育矫治措施,如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等,帮助其更好地认识错误,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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