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

2026-02-03 04:05:26 法律知识 0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分双方协商、劳动者单方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双方协商需一致且不违法;劳动者可预告或在单位有过错时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可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特定情形下还能经济性裁员。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条件如下:

   双方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双方自愿且不违背法律规定,就可达成解除协议。

   劳动者单方解除

   1.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时,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过错性辞退:劳动者存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2.非过错性辞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

   3.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出现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情形,可裁员。

   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如何的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分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两种情况。

   预告解除包括:一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需遵循法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目的是给用人单位一定时间进行工作交接和人员安排。

   即时解除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错的情形。具体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约定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吗

   约定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仅限于两种法定情形。其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其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以及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不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法律并未禁止,只要双方自愿、公平、合法,该约定通常合法有效。

   所以,约定违约金的劳动合同不能一概而论判定合法与否,要依据约定的主体、情形等多方面因素,结合法律规定来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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