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了不给员工合同怎么办

2026-02-03 08:04:18 法律知识 0
  劳动合同签了不给员工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签合同后不给员工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合同应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可先与单位沟通,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要积极维权。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劳动合同签了不给员工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员工合同,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该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且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

   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

   1.与用人单位沟通,礼貌、正式地要求其提供属于自己的那份劳动合同。通过协商友好解决问题,这是较为便捷的方式。

   2.若沟通无果,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员工投诉时需准备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

   3.员工还能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会依法处理纠纷,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若因未拿到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失,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员工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手中持有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老板不给员工交社保,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老板不给员工交社保且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第一,收集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与老板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些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关键。

   第二,与老板协商。向老板表明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要求补缴社保、签订劳动合同。协商过程可保留相关聊天记录或录音。

   第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罚,责令其补缴社保、签订合同。

   第四,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老板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若老板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老板的行为已侵犯员工合法权益,员工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三、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形

   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企业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较为灵活,能充分考虑双方的意愿和利益。

   2.劳动者过错解除。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情形,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企业经济性裁员。企业改制可能导致经营困难、产业结构调整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条件时,企业可裁减人员。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企业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4.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企业改制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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