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要提交的材料是怎样的
一、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要提交的材料是怎样的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需提交以下材料:
1.裁决申请书:应明确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裁决的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明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用以确定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归属等情况。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对被拆迁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专业报告,作为补偿依据的重要参考。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货币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地点和面积等具体内容。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体现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进行沟通协商的过程。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反映拆迁工作的整体协商情况。
8.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如可能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证明材料等。
准备齐全上述材料,能确保拆迁人行政裁决申请顺利进行,保障拆迁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房产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各地区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细则。被拆迁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房屋拆迁中补偿价格太低怎么去处理
在房屋拆迁中遇到补偿价格太低的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与拆迁方协商:主动与拆迁方沟通,表明补偿价格与房屋实际价值不符,依据市场价格、房屋实际情况等,合理提出期望补偿。提供房屋产权证书、近期市场交易案例等材料,增强协商说服力。
2.申请行政复议:若协商无果,可在规定期限内向相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明确复议请求,阐述补偿价格不合理的理由,提供证据支持。
3.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或拆迁方未按规定进行补偿,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准备好充分证据,如房屋评估报告、与拆迁方协商记录等,证明补偿价格过低损害自身合法权益。
4.寻求专业帮助:可咨询专业拆迁律师,获取法律建议和指导,律师会依据具体情况制定维权方案;也可向当地拆迁管理部门、社区等反映情况,争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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