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物业没有和业主签合同怎么处理
一、老小区物业没有和业主签合同怎么处理
老小区物业未与业主签合同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业主与物业沟通协商。业主代表可与物业当面沟通,明确指出未签合同存在的问题,要求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补签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第二,向业主委员会反馈。若小区有业主委员会,业主可向其反映物业未签合同情况,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进行谈判协商,推动合同签订。
第三,向相关部门投诉。若沟通协商无果,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物业管理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请求介入调查处理,促使物业履行签订合同义务。
第四,考虑更换物业。若物业态度消极,拒不签订合同,且服务质量差,经业主大会同意,可按照法定程序解聘该物业,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需注意,即使未签书面合同,物业提供服务且业主接受,双方也形成事实物业服务关系,业主应支付相应费用,但物业也应保证服务质量。
二、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和谁签合同
在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通常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具体依据如下:
1.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2.业主自主管理:虽没有业主委员会,但全体业主也可通过共同决定的形式,以集体名义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过这种方式需全体业主充分沟通与协商,组织难度较大。
总体而言,前期多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签订物业合同,后续若业主有意愿更换物业,可积极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三、物业项目合同到期了员工怎么处理
物业项目合同到期后员工处理方式需依据不同情形而定。
若新物业承接该项目并愿意接收原员工,且原员工也同意加入,那么原用人单位与员工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新用人单位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此过程中,原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新物业不接收原员工,原用人单位因项目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导致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原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员工不同意加入新物业,而原用人单位仍有其他项目可安排员工工作,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若员工拒绝合理的调配安排,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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