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应该如何才能知悉房屋征收决定
一、被征收人应该如何才能知悉房屋征收决定
被征收人可通过以下多种途径知悉房屋征收决定:
一是政府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公告应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被征收人需留意征收范围内张贴的公告,以及当地政府官方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是通知送达。征收部门可能会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将房屋征收决定及相关材料送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要确保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准确无误,以便能及时收到通知。
三是社区、基层组织传达。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也可能会协助传达房屋征收决定的相关内容,被征收人可主动与这些基层组织保持联系,获取最新消息。
四是咨询相关部门。被征收人若不确定是否有房屋征收决定,可前往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咨询,了解具体情况。
二、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多少
(1)有关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事宜,需以合法拥有之房产评估价值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加上双方商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或者是经过专业评估之后得出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差价问题,需要将合法拥有之房产评估价值与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相加之后,再扣除被拆迁人所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3.对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方法,我们由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来提供相关信息,即房屋拆迁安置费应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上在未提供周转房的情况下所需支付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超过过渡期限后仍需支付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同时还包括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而导致的损失赔偿费用。
三、备案是征收办把每户征收补偿协议一起备案吗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房屋征收行为所产生的拆迁补偿协定必须遵循严格的办事流程,以确保公允合理地执行。
此类协定通常需要一式两份,分别由房屋征收部门及被征收方各自持有一份加以保管,以便日后查证参考之用。
拆迁补偿协议在房屋征收部门内均会有相应的备案记录。
在进行备案操作过程中,需向有关部门提交经过公正程序签署的拆迁协议书原件一份,并前往当地房管局进行正式的申请备案登记手续。
在此环节中,申请人需提供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相关经营许可证等资料,以及已签署完成的拆迁补偿协议作为申请材料进行处理。
以上是关于被征收人应该如何才能知悉房屋征收决定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