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标准依据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标准依据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标准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若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当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且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而导致合同不续签,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要有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1. 主体:劳动合同主体特定,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合同主体多样,可以是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
2. 法律关系: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需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接受管理。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不存在隶属关系。
3. 保障: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用人单位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承担劳动风险。劳务合同受民事法律调整,提供劳务者一般自行承担风险,单位无义务缴纳社保。
4. 报酬:劳动合同报酬支付多为按月定期支付,有最低工资标准等限制。劳务合同报酬支付方式灵活,可按次、按项目等支付,由双方协商确定。
5. 争议解决:劳动合同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起诉。劳务合同争议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三、签过劳动合同插本后还算应届生吗
签过劳动合同后插本是否算应届生,需分情况判断。
如果是在插本入学前签了劳动合同,但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人才市场,未就业也未缴纳社保,且符合毕业两年内择业期应届毕业生的条件,这种情况下插本后在本科毕业时可认定为应届生。因为应届生身份的界定,主要考虑档案和社保状态等因素,若档案没调动,社保没缴纳,表明未正式就业,可按应届生对待。
然而,若签劳动合同后正常入职,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保,社保记录会被认定为就业的依据,此时即使插本入学,也不再属于普通意义上的应届生。因为缴纳社保意味着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正式劳动关系,已完成就业过程。
所以,签劳动合同后插本是否算应届生,关键在于是否就业及社保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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