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滨法院线上调解转账纠纷案
据悉,原告系甘肃籍货车司机,与陕西安康籍被告通过货车帮平台结识并开展运输合作。某日,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支付4车运输费共计7600元。原告收款后,本欲将其中3800元转给另一合作司机,却因操作不慎,误将款项转回给被告。原告发现失误后,立即通过微信联系被告说明情况,被告虽口头承诺退款,但迟迟未有实际行动,甚至将原告微信拉黑。多次沟通无果后,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误转的3800元款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金额不大,具备调解基础。然而,原告身处甘肃,被告亦常年在各地奔波从事运输工作,双方均难以亲自到场参与诉讼。为减轻当事人奔波诉累,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组织线上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视频连线,分别与身处两地的当事人进行沟通,核实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厘清事实脉络。法官从情、理、法角度出发,向被告释明其收取原告误转的款项缺乏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依法负有返还义务。
在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下,被告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当即通过线上转账方式,将3800元全额退还原告。原告收款后,双方隔屏“握手言和”,这起因转账失误引发的跨省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