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法院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2025年,瓮安县法院办理涉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案件24件27人,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办理侵害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14件14人,全部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效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7份,把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家庭回访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开展判后回访5次,并建立专人专档,制发家庭教育令5份,督促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对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两次,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瓮安县法院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元纽扣”未保工作品牌框架下,打造了“护未成长·与法同行”子品牌,并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办法》《瓮安县法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多点触发”预警工作机制》,同时积极会同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瓮安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保护机制(试行)》等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推进实施。
瓮安县法院将普法宣传作为“护苗”第一道防线,持续推进法治教育、法治宣传。4名法治副校长能动履职,利用开学季、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围绕预防性侵、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等方面开展宣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提升其法定监护人的法律常识,全面营造安全、稳定的司法环境,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进社区前端普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筑牢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保护防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