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厅以复议之力守护生态底色
依法办理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行政复议案件,用行政复议之力确保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妥善处理重大项目立项审批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行政争议,既保障项目依法合规推进,又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统筹兼顾。
依法办理涉及森林保护的行政复议案件,用行政复议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妥善处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公益林划定等方面行政争议,既注重依法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又保障建设项目合规推进,群众合法经济利益得到维护。
依法办理涉及大熊猫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行政复议案件,用行政复议之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确立的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原则,妥善处理大熊猫国家公园、大熊猫栖息地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行政争议,用法治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推动可持续发展。
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增强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辐射面,用行政复议之力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更趋完善。注重从个案中发现制度空白和短板,并提醒和协助有关方面进行完善。四川省司法厅还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统一了全省生态环境处罚认定尺度与标准,明确了处罚主体、管辖规则、处罚听证、行刑衔接等相关问题,为推进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