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花垣检察司法温度浸润苗岭春晖

2026-01-14 22:05:36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马付才通讯员付喻玮)“把听证会开在村里,用苗话讲法律,这才是老百姓听得懂的公平正义!”近日,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民乐镇两河村的古樟树下,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一场特殊的听证会结束后,村民们纷纷点赞。

  时间回溯到2025年3月,麻某甲、麻某乙、龙某某三人受利益驱使,在某公司已封闭的矿洞内偷挖盗采。该矿洞支护结构严重腐蚀,有毒气体浓度超标,随时可能发生塌方事故,三人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移送至花垣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不能简单‘一诉了之’,要让法律既有约束力,更有感染力。”承办检察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综合考量三人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决定将听证会“搬”到案发地所在的两河村。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通报案情、出示关键证据、阐明量刑建议,明确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三人当场深刻忏悔,主动承认错误。随后,花垣县检察院用接地气的苗语为在场120余名村民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案例讲解擅自进入封闭矿洞作业的安全风险与刑事责任。如今,废弃矿洞前已竖起醒目警示牌,村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显著提升。

  2025年3月,花垣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社区矫正常态化走访中,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社区矫正对象邹某某等4人,均未依法履行法院判决中确定的财产刑义务。“决不能让‘罚金’成为‘空判’,必须让法律判决落到实处。”

  发现线索后,检察官立即行动,依托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大数据平台,联合银行、房产管理等部门开展全方位调查,发现4人名下均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具备缴纳罚金的能力。

  为推动问题解决,检察官主动上门,向4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从财产刑执行的法律规定,到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检察官耐心讲解、层层剖析,让4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最终,在法律的威严与检察官的劝说下,邹某某等4人主动缴纳了3.3万元罚金,财产刑执行到位,司法权威得到有力捍卫。

  “只有让每一份判决都得到执行,才能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让公平正义不打折扣。”花垣县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

  老年人的幸福感与安全感,是重要的民生关切。为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花垣县检察院聚焦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开展了全覆盖走访调查。走访中,干警发现某养老院外侧一段长约30米的斜坡水泥路缺乏防护,坡度较陡,老人通行易摔伤;同时院内部分公共区域也缺少安全辅助设施,适老化水平有待提升。

  针对这些问题,花垣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推动养老机构设施改造。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施工:在院外斜坡安装钢质护栏32米,消除通行隐患;在走廊等区域加装安全扶手27处,并将2处易绊倒的台阶改为平缓坡面。

  一系列改造切实提升了养老机构的适老化水平,为老人筑牢了“安全防护网”。

  从田间地头的温情听证,到财产刑执行的刚性监督,再到养老机构安全的精准排查,花垣县检察院始终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用司法“温度”传递关怀,用监督“力度”捍卫公正,用履职“精度”破解难题。在新时代检察实践中,花垣县检察院将持续绘就湘西大地民生幸福新图景,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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