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司法局抓实非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现场述责”亮实底,让成绩“看得见”、责任“摸得着”。坚持以“干什么、述什么;缺什么、亮什么”为导向,采取“书面+现场、个人+科室”的综合述职模式,聚焦“德能勤绩廉”核心要素,结合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和职位职责,制定述职内容清单,以数据说话、以案例佐证,既晒工作亮点、又查问题短板,杜绝“空话套话”,确保述出担当、述出实效。
“民主评议”画准像,让评价“无死角”、结果“服众心”。秉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整合多元评价主体,变“单向打分”为“立体考评”,实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按照“机关干部+基层司法所干部”“业务岗+综合岗”分类设置考核指标,赋予不同权重,避免考核标准“一刀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政治素养、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等维度进行评选。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现场述职、民主测评、工作实绩等情况综合研判,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杜绝“一言堂”。
“刚性运用”强实效,让考核“有分量”、干事“有动力”。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出发点,强化考核结果刚性运用,建立“考用结合、以用促干”闭环机制,真正实现“优者奖、劣者罚、庸者醒”。同时,梳理考核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形成队伍建设整改清单,针对性开展专项培训、岗位练兵,倒逼干部转变作风、履职尽责。以精准考核激活司法行政队伍“一池春水”,为平安巫山、法治巫山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