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法律援助中心庭审旁听评查工作
为杜绝“秀场式”评查,巫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精心制定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信息收集表,提前一周收集好已确定庭审时间的刑事、民事、行政援助案件相关信息,随机抽选旁听案件,刑事案件与民事、行政案件共用一张“质量体检表”,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此次被抽中的案件系徐某某等3名被告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到达法庭前援助中心始终未告知承办律师已被抽中案件旁听庭审,做到“零彩排”“真检验”。
庭审过程中,旁听小组人手一份《庭审旁听情况记录表》,针对庭前准备、举证情况、质证情况、发问情况、辩护观点等6项内容进行逐项评价,并得出总体评价结果。随后,《庭审旁听情况记录表》将入卷归档,旁听结论将作为案卷质量评查的重要考量因素,倒逼承办人员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此次抽查案件庭审中,辩护律师准备充足、思路清晰,能准确把握案情,辩论得当,尽到了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应尽的责任。尤其是在法庭辩论阶段,辩护律师发言观点明确、条理清晰、说服力强,且根据受援人的实际情况,从受援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等多个角度提出依法从轻和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较好地维护了受援对象的合法权益。庭审结束后,援助中心旁听人员对辩护律师的现场表现进行了交流评估,总体评价良好。
巫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将旁听庭审机制固化为制度安排,以集团案件和敏感复杂案件为旁听庭审重点,每月计划组织随机旁听案件不少于1件,全年计划旁听案件达到开庭案件数的5%以上。同时,对案件旁听庭审实行“标准化+差异化”评价,在使用同一张评价表的前提下,对刑事案件紧盯“辩护实质性”,重点旁听承办律师是否提出非法证据排除、量刑阶梯适用等实质性辩护意见;民事案件聚焦“方案可行性”,重点旁听承办人员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精准、解决方案是否维护受援人根本利益;行政案件突出“程序合法性”,重点旁听承办人员是否特别关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程序正当性,是否从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原则”等方面提出代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