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付拒收歧视不可取
现实生活中,有的饭馆在收款处张贴“拒收现金”,有的超市明文通知“收现金不找零”,有的移动摊位以现金无法鉴别真假为由委婉拒绝……让现金流通遇到重重阻碍。
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首要之义,在于维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人民币现金是法定货币,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是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或法定职责而应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任一收费单位、经营主体都不得拒收现金,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
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重要意义还在于便利特殊群体。诚然,使用扫码支付,既省去找零钱的麻烦,又避免收假币的担忧,同时还便于保管,为不少人所接受。但是,“一般”不能代替“特殊”,“日常”不能代替“非常”,“多数”不能代替“全部”。也许,大多数人日常消费都使用扫码支付,但仍然不能完全取消或者代替现金支付。比如少部分老年人、残障人士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完成扫码支付等。
在经济飞速发展、群众日益富裕的今天,不应也不能仅仅因为支付方式把群众难倒,或者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收款单位要严守法律法规,从点滴小事做起,在日常现金收付中既不拒收更不歧视,而是备足零钱,充分保障群众支付选择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