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普治并举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完善体制机制,夯实护“未”根基。立足职能职责,制定青少年普法工作“路线图”,将青少年普法融入全县“八五”普法总体规划中一并研究、一并部署、一并落实。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教育网络,公检法司联合实施“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计划,选派181名同志担任全县105所学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实现全县学校(幼儿园)专业法治指导力量100%配置,以强效机制凝聚普法合力。
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护“未”实效。编印《青少年法治教育手册》,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多形式开展模拟法庭、普法讲座等活动,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性格特点,结合社会当下热点话题,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普法教育,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主动适应新形式新风尚,大力提升沉浸式数字普法质效,创新运用“巫山小院家法律帮”平台,搭建法律宣传交流平台,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开通法治宣传直播间,普法主播与观众双向实时互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点燃未成年人学法热情。
聚焦法律援助,拓展护“未”渠道。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法和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加强重点保护。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孤儿、困境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和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全面取消经济困难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项的范围限制,实现“零门槛、全覆盖、重点帮扶”。选取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律师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库,实行一援到底,对同一案件的不同阶段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承办。对留守、困境、残障儿童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协同县检察院,积极推进“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模式,以能动司法回应未成年人这一弱势群体的维权需求和权益诉求,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坚持特殊保护,定制护“未”方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类管理与特殊保护。严格执行与成年矫正对象分开矫正的规定,不参与每月集中学习,宣告、个别教育、当面报到、处罚时通知监护人到场。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条件等,制定适应未成年人特点的矫正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依法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相关信息保密,对其考核奖惩情况和宣告不公开进行。各司法所每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教育,除了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外,重点宣讲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防校园欺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知识,提升其法治意识。同时,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及现实表现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状态,持续跟踪,并邀请专家开展心理疏导,助力未成年人重拾信心,顺利回归校园、回归社会。
